劳动仲裁胜诉后怎样补社保,仲裁后社保补交不了的补偿办法? -凯发天生赢家

仲裁后社保补交不了的补偿办法?

经过仲裁,支持了职工的请求,或者是裁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可以凭仲裁裁决书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不允许现金补偿代替缴纳社会保险。

如果是裁定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养老保险就不能补缴,也不会得到补偿。

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劳动纠纷,但因劳动诉讼时间太长,错过了领取失业保险的时间怎么办?

  以劳动仲裁裁决书为准,以该证据并携带相关资料就可以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计算日期应当以裁决书发放日开始计算时间。

  失业金领取条件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劳动仲裁公司败诉基本上都会上诉吗?

那要看是否属于一裁终局。一裁终局的案件,公司是不能上诉的。不属于一裁终局的公司可以上诉,而且公司一般都会上诉。劳动仲裁“一裁终局”的案件有以下两类:

(1)小额的劳动争议案件。小额劳动争议案件适用“一裁终局”须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一是争议种类,必须是下列四类案件之一:劳动报酬案件、工伤医疗费案件、经济补偿案件、赔偿金案件。二是争议数额,符合上述四类案件之一的并不是都可以适用“一裁终局”,其争议数额还必须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

(2)标准明确的劳动争议案件。这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这些争议涉及的劳动基准国家都有明确、具体的规定。标准明确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一裁终局”没有数额的限制。

社保补缴超过三年转移的最新规定?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解除劳动合同后能否要求厂方补缴社保,有时效吗?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交社会保险处理方式是:

一、对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

二、对于未交社会保险你可以要求公司补缴从你入职之日起到离职那天的社保,如果公司不缴纳的,你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

仲裁的时效性:是从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算起,12个月;

即使超过了12个月也不要紧,因为法律对这个没有时效的要求,你只要仲裁被仲裁机构以过时效的理由退出后,可以直接法院上诉,一般法院会支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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